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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0日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4号的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潭分公司原门市综合楼部分房产(含一楼2间门面)和两座办公大楼(五年租赁权)拍卖会
来源: | 作者:fjsjspm | 发布时间: 2024-03-05 | 6443 次浏览 | 分享到: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3月20日10:00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位于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4号的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潭分公司原门市综合楼部分房产(含一楼2间门面)和两座办公大楼(建筑面积共计约1591.14㎡)五年租赁权(含90天免租装修期)。租金从第二年(含第二年)开始递增,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参考价人民币3.5万元整/月租金,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

       一、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

       2.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及下属单位有发生违约欠租纠纷的单位不能参加竞租。

       3.竞租人包括单位的法人代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竞租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许可参与竞租的权限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银行开具的截至报名截止日前账户资金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资金证明。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的企业完税证明。

       4.竞租人须出具“本企业包括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没有信用状况不良或者履约能力不足的记录”的承诺书。

       三、特别事项告知:

       1、上述标的房产用途为办公用房,不得经营图书零售批发业务,以及餐饮业、娱乐业),其他经营项目须在获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并取得相关证照后方能开展经营。

       2、其他竞买事项及要求详见本标的拍卖规则及附件或咨询我公司。意向竞买者应2024年3月18日16: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我公司账户(款到账为准,不支持代转)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到我公司办妥现场和网络报名竞买登记手续后,竞买人报名材料须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能成为正式竞买人。审核通过后我公司将以微信或短信形式通知竞买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看样时间:2024年3月12日、13日

       看样地点: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4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91-87815567 13960769033(郭)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