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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平潭县潭城镇翠园新庄82号一层1号店面五年租赁权(拍卖会)
来源: | 作者:fjsjspm | 发布时间: 2025-08-13 | 995 次浏览 | 分享到:

租 赁 权 拍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8月26日15:00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潭分公司所属的坐落于平潭县潭城镇翠园新庄82号一层1号店面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97.2㎡)项目,参考租金:¥8300元/月。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意向竞买人须是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上述标的不接受其他组织或联合竞买、不接受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及下属单位有发生违约欠租纠纷的单位参加竞买)并缴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租赁用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不得经营图书零售批发业务以及餐饮业、娱乐业,其他经营项目须在获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并取得相关证照后方能开展,经营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生产、经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工产品等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工作的活动或其他违规活动。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报名截止时间和竞买人资格审查时间:

       1.意向竞买者应于2025年8月22日16: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款到账为准,不支持代转)至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91902636010266;户名: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并在线上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后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到我公司办理线下报名手续。拍卖人收到报名材料后于2025年8月22日16:00将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出租方进行竞买人资格审查,待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方有资格参与竞买(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拍卖人将在2025年8月25日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意向竞买人)。

       2.竞报名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及上年度年度报告书(当年成立的可不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⑥本企业包括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没有信用状况不良或者履约能力不足的记录的承诺书;⑦竞买人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及下属单位没有发生违约欠租纠纷的函(由出租方盖章的函)。

       看样时间:2025年8月18日、19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13159433880  0591-87815567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