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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人守则
来源: | 作者:fjsjspm | 发布时间: 2017-08-17 | 335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了规范拍卖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行为,保证有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以下守则:

1、牢记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3、不准在自己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4、当委托人或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及知情工作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5、当委托人要求对其“标的”的保留价保密时,拍卖人及知情工作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6、 不得与竞买人在拍卖时联手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7、 不得与委托人在拍卖时联手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8、不准将不得公开的经济信息有意或无意地泄露,严守机密、不可大意。

9、凡代为委托人公开处理的零散物品,不得压价卖给熟人(包括亲朋好友等)公司内部工作人员。